国际编目原则声明(ICP)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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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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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A Cataloguing Section
IFLA Meetings of Experts on an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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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 (IFLA)
Abstract
原则声明(通常称为“巴黎原则”)最初是在 1961 年的国际编目原则会议上通过的 1。该原则的目的——作为编目国际标准化的基础——无疑早已实现:从那以后世界各国制定的编目条例大多严格遵循或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巴黎原则的要求。
五十多年后,随着编目员和用户在世界各地用联机目录作为查找和发现系统,建立一
套国际通用的编目原则仍非常必要。21 世纪伊始,国际图联制定了新的原则声明
(2009 年出版)2,以适用于联机图书馆目录和其他一些领域的目标。目前,最新版本已在 2014 年和 2015 年进行了审查和更新,并于 2016 年通过。
2009 年“原则声明”将“巴黎原则”的范围从仅限于文本资源扩展到所有类型的资源,并将款目的选择和形式扩展到了图书馆目录所使用的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的各个方面。它不仅包括原则和目标,而且还包括国际编目条例中应包含的指导规则,以及对查找
和检索能力的指导。2016 版考虑到了新型用户、开放访问环境、数据的互操作性和可访问性、发现工具的功能以及用户行为的重大变化。